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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xual orientation and human rights (brochure)

何謂性取向?

「性取向」屬於個人特徵,是構成身份的一部分。它包括男女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等一系列性向。

安大略省人權法案 (Human Rights Code) 提供什麼保護?

安大略省人權法案(下稱「法案」)規定安大略省內的每個人享有同等權利和機會,承認他們的尊嚴和價值。法案規定,以性取向、婚姻狀況(包括同性關係)為由而對他人實施歧視、騷擾,屬於違法行為。

這項免受歧視及騷擾的權利適用於就業、服務設施、住宅租房、合約及工會、行業或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等領域。

任何人都不能以某人是男女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為由,在這些領域對其實施差別待遇或騷擾。因某人有同性關係而對其實施歧視,亦屬於違法行為。

恐同言行也作爲性取向歧視的一部分被法案禁止,無論所針對人士性取向如何(或被据信為如何)。

何時構成騷擾?

騷擾指明知或理應知道不受歡迎之貶低他人人格、傷害他人感情類言行。以下是一些例子:

  • 房東對一個女同性戀租客說「和你的同類住去吧,這兒不是你呆的地方!」
  • 針對某人性取向或同性關係的恐同笑話或暗示。
  • 侮辱性標誌、諷刺畫、漫畫或塗鴉。

有些言行即便沒有明確涉及性取向,也可能構成騷擾。

例子:在一個有恐同歷史的工作環境,唯一的兩個「公開」男同性戀員工經常成為嘲笑、惡作劇的對象。過去曾有其他男同性戀員工因為類似遭遇而辭職。基於這種情況,剩下的「公開」員工可以主張自己因為性取向而遭到騷擾,即使沒有人在騷擾過程中直接提到他二人是男同性戀。

不當行為不一定需要反復多次才違法。單一事件可能就已經足夠嚴重。

在有些環境,恐同言論十分普遍,身在其中的人假定身邊的每個人都是異性戀。但事實往往並非如此,類似「that’s so gay(這太白痴了,亦可翻譯爲這太同性戀了)」之類言論可能會給未披露有不同性取向的人帶來傷害與壓力。

雇主、住房提供者、服務提供者和其他人士必須確保其環境、服務不存在歧視和騷擾。在知道或理應知道有基於性取向或同性關係的騷擾行為發生時必須採取措施,包括禁止使用恐同言辭,即便無人投訴。

何時構成歧視?

歧視指某人因為性取向或同性關係而受到不平等或差別待遇,並因而蒙受不利。煽動他人實施性取向歧視亦屬於違法行為。歧視可以表現為一個人的行為,也可以表現為一個機構的規則及政策。

例子:某雇員因為性取向、同性關係而不能獲得升職、培訓或被辭退。

例子:某公司的健康保險計畫涵蓋異性伴侶的需要,卻將同性伴侶排除在外。

任何人不得以性取向為由拒絕向某些人提供服務,而無論服務提供者或是其他顧客感受如何。

例子:餐館不能因為經理認為其他顧客不喜歡,就拒絕同性伴侶就餐。

騷擾可能導致暴力行為

保持沉默或是置之不理並不總是能令騷擾消失,有時候這類行為可能導致暴力。如果感到不舒服或是受到威脅,請向有關負責人(主管、店東等)反映情況。

您可以向安大略省人權法庭 (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 提交投訴(現稱「申請」)。如果騷擾行為令您感覺身處險境或是可能導致暴力行為,請報警。

更多詳情

安大略省人權委員會 (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有關性取向歧視、騷擾的政策》(Policy on Discrimination and Harassment because of Sexual Orientation) 及其他出版物見於 www.ohrc.on.ca

如欲提出人權投訴(即所謂「申請」),請聯絡安大略省人權法庭:
免費電話:1-866-598-0322
聽力障礙者免費專線電話:1-866-607-1240
網站:www.hrto.ca

如果需要法律援助,請聯絡人權法律支援中心 (Human Rights Legal Support Centre):
免費電話:1-866-625-5179
聽力障礙者免費專線電話:1-866-612-8627
網站:www.hrlsc.on.ca

ISBN/ISSN
PRINT: 978-1-4435-7578-2 | HTML: 978-1-4435-7579-9 | PDF: 978-1-4435-7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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