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孕婦,我享有什麼權利?
安大略省人權法案 (Human Rights Code)(下稱「法案」)規定安大略省內每個人皆享有平等權利及機會,承認每個人的尊嚴及價值。法案規定,基於性別(包括懷孕和哺乳)原因而對他人實施歧視,屬於違法行為。
法案還根據家庭狀況,保護親子關係。這也包括領養孩子。法案也涵蓋基於婚姻狀況的情形。有些時候,這些類別的規定會與「性別」類別的規定出現重疊。
因婦女懷孕而實施歧視,屬於違法行為。同樣,因婦女曾懷孕、分娩或可能懷孕而實施歧視,也屬於違法行為。
您有權保有工作、租賃公寓、簽署租約或其他合約、取得服務,任何人不得因您懷孕而對您實施歧視。您還有權免受制度面的歧視,如看似中立卻給過去、現在、將來的孕婦製造障礙的各種行為或政策。
哺乳方面有什麼規定?
身為哺乳期媽媽,您享有包括在公共區域哺乳在內的眾多權利。任何人都不得以您在公共區域為由,阻止您給孩子哺乳。他們不應要求您「遮擋」,打擾您,也不能要求您到別的更「私密」之處去哺乳。
我在哪些地方享有這些權利?
您工作的地方和工會(如果您參加了工會)不能對您有所歧視。在您使用學校等服務或是租房時,任何人不能對您有所歧視。房東不能因為您將懷孕、已經懷孕或曾經懷孕、目前有孩子等情況,拒絕把房子租給您。這包括公寓和其他建築的「僅限成人」規定。您有權要求所有這類場所針對您與懷孕有關的需要而做出調適,除非這將造成不當負擔。
我在工作中享有什麼權利?
雇主不得在面試時詢問您是否存在如下情況,否則違法:
- 懷孕
- 有家庭
- 打算組建家庭
另外,因您曾懷孕、懷孕、可能懷孕而做出辭退、降職、解雇等決定,也屬於違法行為。即使您打算懷孕、懷孕或曾經懷孕,您也有權享有與他人同等的機遇及升職機會。
您的雇主必須確保您所處的環境不存在歧視。您有權免受雇主、同事、客戶對您懷孕一事的侮辱言論。您有權得到與您懷孕相關的調適。這可以包括更多的如廁時間,或調整您在孕期內的工作職責。
在孩子出生後,雇主應當對您與哺乳或擠奶的相關需求,做出調適。
我在接受服務時享有什麼權利?
提供服務時不能存在歧視。這適用於眾多領域,如:
- 餐館及咖啡館
- 商店和商場
- 學校
- 公園
- 公交
共同滿足調適需求
住房、服務及就業必須包容懷孕、曾懷孕或可能懷孕的婦女。您和您的雇主、住房提供者、服務提供者必須共同設法滿足您的需求。如果您有醫療或其他方面的特殊需要,您有義務說明這些需要。您的雇主、住房提供者在必要時可能要求您提供醫療信息,以便更好地瞭解您的需求,以及所需時間(但一般不要求您詳細說明身體健康狀況)。
有特殊需要怎麼辦?
您可能因為想要懷孕、在懷孕、剛剛分娩而有特殊需要。導致特殊需要的原因還有:
- 懷孕或分娩帶來的問題
- 流產
- 墮胎
- 不孕治療
- 分娩或死胎後的合理恢復期
- 哺乳
- 喪親
雇主、服務提供者有法律責任為因懷孕而有特殊需要的婦女做出調適。唯一的例外是調適會帶來不當負擔。此時雇主需要證明調適代價過於昂貴,或會帶來嚴重的健康與安全方面的危害。
其他相關就業法律
2000 年就業標準法案 (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2000) 就懷孕、育嬰假方面的權利做出了相關規定。有關就業標準的更多詳情,請諮詢勞工廳 (Ministry of Labour) 就業標準局 (Employment Standards Branch)(電話:1-800-531-5551)。
有關產假、育嬰假期間的就業保險金事宜,請諮詢加拿大聯邦政府人力資源和技能發展部 (Human Resources and Skills Development Canada)(電話:1-800-206-7218)。
更多詳情
安大略省人權委員會 (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有關懷孕、哺乳歧視的政策》(Policy on Discrimination Because of Pregnancy and Breastfeeding) 及其他出版物見於 www.ohrc.on.ca。
如欲提出人權投訴(即所謂「申請」),請聯絡安大略省人權法庭 (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
免費電話:1-866-598-0322
聽力障礙者免費專線電話:1-866-607-1240
網站:www.hrto.ca
如果需要法律援助,請聯絡人權法律支援中心 (Human Rights Legal Support Centre):
免費電話:1-866-625-5179
聽力障礙者免費專線電話:1-866-612-8627
網站:www.hrlsc.on.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