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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xual orientation and human rights (brochure)

什么是性取向?

「性取向」属于个人特征,是构成身份的一部分。它包括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异性恋等一系列性向。

安大略省人权法案 (Human Rights Code) 提供什么保护?

安大略省人权法案(下称「法案」)规定安大略省内的每个人享有同等权利和机会,承认他们的尊严和价值。法案规定,以性取向、婚姻状况(包括同性关系)为由而对他人实施歧视、骚扰,属于违法行为。

这项免于歧视和骚扰的权利适用于雇佣、服务设施、住宅租房、合同和工会、行业或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等领域。

任何人都不能以某人是男女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为由,在这些领域对其实施差别待遇或骚扰。因某人有同性关系而对其实施歧视,亦属于违法行为。

恐同言行也作为性取向歧视的一部分被法案禁止,无论所针对人士性取向如何(或被据信为如何)。

何时构成骚扰?

骚扰指明知或理应知道不受欢迎之贬低他人人格、伤害他人感情类言行。以下是一些例子:

  • 房东对一个女同性恋租客说「和你的同类住去吧,这儿不是呆你的地方!」
  • 针对某人性取向或同性关系的恐同笑话或暗示。
  • 不恭的标志、讽刺画、漫画或涂鸦。

有些言行即便没有明确涉及性取向,也可能构成骚扰。

例子:在一个有恐同历史的工作环境,唯一的两个「公开」男同性恋员工经常成为嘲笑、恶作剧的对象。过去曾有其他男同性恋员工因为类似遭遇而辞职。基于这种情况,剩下的「公开」员工可以主张自己因为性取向而遭到骚扰,即使没有人在骚扰过程中直接提到他二人是男同性恋。

不当行为不一定需要反复多次才违法。单一事件可能就已经足够严重。

在有些环境,恐同言论十分普遍,身在其中的人假定身边的每个人都是异性恋。但事实往往并非如此,类似「that’s so gay(这太白痴了,亦可翻译为这太同性恋了)」之类言论可能会给未披露有不同性取向的人带来伤害与压力。

雇主、住房提供者、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人士必须确保其环境、服务不存在歧视和骚扰,在知道或理应知道有基于性取向或同性关系的骚扰行为发生时必须采取措施,包括禁止使用恐同言辞,即便无人投诉。

何时构成歧视?

歧视指某人因为性取向或同性关系而受到不平等或差别待遇,并因而蒙受不利。煽动他人实施性取向歧视亦属于违法行为。歧视可以表现为一个人的行为,也可以表现为一个组织的规则和政策。

例子:某雇员因为性取向、同性关系而不能获得升职、培训或被辞退。

例子:某公司的健康保险计划涵盖异性伴侣的需要,但将同性伴侣排除在外。

任何人不得以性取向为由拒绝向某些人提供服务,无论服务提供者或者其他顾客感受如何。

例子:餐馆不能因为经理认为其他顾客不喜欢,就拒绝同性伴侣就餐。

骚扰可能导致暴力行为

保持沉默或者置之不理并不总是能令骚扰消失,有时候这类行为可能导致暴力。如果感到不舒服或者受到威胁,请向有关负责人(主管、店主等)反映情况。

您可以向安大略省人权法庭 (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 提交投诉(现在叫「申请」)。如果骚扰行为令您感觉身处险境或者可能升级为暴力,请报警。

更多详情

安大略省人权委员会 (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有关性取向歧视、骚扰的政策》(Policy on Discrimination and Harassment because of Sexual Orientation) 和其他出版物见于 www.ohrc.on.ca

如欲提出人权投诉(即所谓「申请」),请联系安大略省人权法庭:
免费电话:1-866-598-0322
听力障碍者免费专线电话:1-866-607-1240
网站:www.hrto.ca

如果需要法律援助,请联系人权法律支援中心 (Human Rights Legal Support Centre):
免费电话:1-866-625-5179
听力障碍者免费专线电话:1-866-612-8627
网站:www.hrlsc.on.ca 

ISBN/ISSN
PRINT: 978-1-4435-7581-2 | HTML: 978-1-4435-7582-9 | PDF: 978-1-4435-7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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