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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 rights and family status (brochure)

安大略省人权法案 (Human Rights Code)

安大略省人权法案(下称「法案」)规定每个人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免于基于各种理由的歧视。法案承认安大略省内每个人的尊严和价值,适用于雇佣、租房、设施服务、合同以及工会、行业或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等领域。

法案禁止任何人以您的家庭状况为由,对您在以上领域实施歧视。

何谓家庭状况?

根据法案的定义,「家庭状况」指「亲子关系」,包括不是基于血缘或是领养,而是基于关爱、责任和承诺的亲子「类」关系。例子有照顾孩子(包括领养、寄养和继父母收养的孩子)的父母,照顾年老父母或残障亲属的人以及户主是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的家庭。

防止歧视

作为防止歧视的第一步,雇主、服务提供者、房东和公众要认可基于家庭状况的人权问题。如果家庭照顾者的需要不能得到认可或者支持,他们会频繁在租房、工作和服务领域遭遇障碍。

在我们社会中承担大部分照顾家庭责任的妇女以及那些可能没有稳定工作、难以获得可负担的照料服务或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在这方面所受的影响尤甚。

我们中大多数人在人生某些阶段,都需要给予或得到照顾,需要我们的家庭状况权利做出调适。

法案还禁止任何以法案中规定的其他理由,包括残障、婚姻状况、性别(怀孕、哺乳、性别认同)、性取向、种族、肤色、血统、宗教、接受公共救助(租房方面)为由,对家庭照顾者实施歧视和骚扰。即使照顾者只是与上述理由所涉人士有关,也享受此等保护。

这方面的例子可以是某男士和行动不便的亲属合住并照顾后者,房东因害怕他们要求对公寓做出无障碍同行方面的改进而拒绝二人入住。此男士基于其与残障人士有关而提出歧视投诉。

以下是基于家庭状况(和其他理由)而遭遇人权问题的其他一些例子:

  • 一位母亲因为房东不愿将房子租给单亲妈妈而找不到住房
  • 一个残障孩子的家长因为经理拒绝提供弹性工作时间以便他在工作时间带孩子就诊而丢掉工作
  • 一位妇女因为经理不相信作为母亲能够专心工作而未能得到升职
  • 一个孩子因为由父母轮流监护而需要弹性校车服务
  • 一个移民大家庭因为家庭成员的数目在住房方面遭遇障碍
  • 一个家庭因为成员年轻又接受公共援助而租不到房
  • 一名男或女同性恋照顾者不能获得去医院探视伴侣孩子或父母的权利,或需要休假照顾此人

就业与家庭状况

处于亲子类关系的人有权在职场享受平等待遇。雇主不能以某人需要照顾家庭成员为由,在招聘、升职、培训、福利、工作条件或解聘方面,对其实施歧视。

承担照顾家庭责任的人可能被误认为不如他人有能力、敬业或是进取(通常出于性别方面的成见),可能不能获得升职、学习机会和表彰。如果工作场所的架构、政策、流程和文化将承担照顾家庭责任的人排除在外或对其不利,雇主有酌情改变以迎合相关需求的法律义务,即所谓「调适义务」。

以下是调适的一些例子:

  • 提供弹性时间表
  • 允许员工请假照顾年老、患病或残障家庭成员
  • 允许灵活的工作安排

营造灵活、包容的工作环境不仅能够让全体雇员受益,也能帮助雇主聘请及保留员工并获他们最佳绩效。

住房与家庭状况

法案禁止住房提供者歧视带孩子家庭或其他处于照料关系中人。这适用于出租、驱逐、建筑物规章和规定、修理及服务设施的使用。

房东不能因认为孩子很吵或会损坏财产而拒绝或劝阻带孩子家庭的申请,例如使用「安静房」、「不隔音」、「成人生活方式」等词语。家长应当设法让孩子不发出噪音扰邻,其他人亦不能因为孩子的正常声响而骚扰、驱逐这些家庭。法案禁止给带孩子家庭制造障碍的其他租赁政策还有:

  • 肆意的入住标准,如单位里可居住多少个孩子
  • 不允许家庭在需求改变时搬到其他公寓的政策
  • 限制孩子使用休闲、公用区域的规定

房东和其他租客不得因为某租客(或申请租赁者)给予或接受照顾而对其实施歧视。非全天候父母、单亲家长、准妈妈、接受公共援助的家庭和有残障、年老、男女同性恋、少数族裔成员的家庭,有权在租房机会及享用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房东必须:

  • 公平挑选租客
  • 支持各类家庭和照顾关系的调适需求
  • 消除障碍
  • 积极确保租客免于骚扰

政策、设施和构造可能需要更新,以便满足需求、彰显人权。

服务和家庭状况

个体在使用服务设施时,可能因为家庭状况而面临障碍和歧视。服务提供者要认可照顾者及其家庭的特殊需求并做出调适。这适用于餐馆、商店、酒店和电影院等行业,还适用于学校、公交、休闲、社会服务和其他服务。

家庭状况调适的例子包括:

  • 方便孩童和婴儿推车的设施
  • 依据用途而非年龄设置的游泳池和其他休闲时间表
  • 餐馆无障碍政策
  • 灵活的学位计划
  • 照顾各方面情况的医院探视规定

对于按家庭状况面向某些人群的特殊计划,如其宗旨在于减轻这些人群的劣势或推动机会平等,则是允许的。

调适义务

根据法案,雇主、工会、房东和服务提供者兼负有针对某人的家庭状况做出调适的法律义务。调适的目的是让雇员、租客、顾客和客户能平等参与服务、租房、设施服务并从中受益,调适程度直到造成不当负担为止。不当负担是一项法律测试,雇主、工会、房东或服务提供者需证明调适代价过高,将带来严重的健康、安全危害。

调适是所有人的共同责任。所有相关人员都应当交流相关信息,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如何调适没有一定之规。调适可以造福很多人,但每次都必须考虑到个人的需求。

许多调适实施简单、费用低廉甚至没有成本。即使最佳解决方案可能导致不当负担,有关方面仍有义务采取次佳解决措施,直到能够采取更为理想的措施为止。

作为家庭状况有需要者:向雇主、工会、房东或服务提供者说明与家庭状况有关的需求,并提供必要的佐证信息,帮助探寻可能的解决方案。

作为雇主、工会、房东或服务提供者:善意接受提交的调适请求。仅索要必要的信息并对信息加以保密。尽快找到解决方案,在许多情况中承担调适成本,包括必要的专家意见或文件的费用。

更多详情

安大略省人权委员会 (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有关家庭状况歧视的政策和指导性规定》(Policy and Guidelines on Discrimination Because of Family Status) 和其他出版物见于 www.ohrc.on.ca

如欲提出人权投诉(即所谓「申请」),请联系安大略省人权法庭 (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
免费电话:1-866-598-0322
听力障碍者免费专线电话:1-866-607-1240
网站:www.hrto.ca

如果需要法律援助,请联系人权法律支援中心 (Human Rights Legal Support Centre):
免费电话:1-866-625-5179
听力障碍者免费专线电话:1-866-612-8627
网站:www.hrlsc.on.ca

ISBN/ISSN
PRINT: 978-1-4435-8583-5 | HTML: 978-1-4435-8584-2 | PDF: 978-1-4435-8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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